近日,江西省发改委发文批准依托我院设立江西省低碳发展研究中心,这是我院建设生态文明研究院的一个重大突破。
成立江西省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既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的要求,也是落实我院“新时代12345创新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以我院能源研究所为主体,整合科学院相关创新资源和科研力量,由江西省气候中心、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参与,成立后将充分发挥我院在江西低碳发展研究领域的创新引领作用,作为我院加强开放融合、促进协同创新的基地,努力打造低碳发展研究领域的科技创新高地和高端创新人才高地,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我院将按照组建方案认真实施,逐步推进,加快管理体制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水平,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扩充队伍,为推动江西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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