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院-澳客下载

《江西日报》理论版刊登邹慧文章:让更多新型研发机构落户江西

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9-09-12 16:18:28    浏览:5928

2019年8月21日,《江西日报》理论版刊登邹慧文章:让更多新型研发机构落户江西。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image.png


让更多新型研发机构落户江西

                                            邹慧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与传统研发机构不同,新型研发机构以基础研究、应用产业研究为主要业务,克服了传统科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和市场观念淡薄等缺陷,能有效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带动社会研发投入与产出。近几年来,新型研发机构因其独特的运行机制和显著的创新成就,已经成为我国发达地区自主创新的重要支点、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人才聚集的战略高地。

1996年成立的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被认为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家新型研发机构。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颁布实施,新型研发机构出现爆发式增长,各地各部门的科技创新意识大大提升,纷纷面向产业需求,采用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运营,建设产业研究院,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全国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了上千家,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

近几年来,江西省与全国大院大所、知名高校开展了科技合作,但共建机构数量不多、规模较小。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科学院等大院名校在江西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不到10家。加快推进与全国大院大所、知名高校合作共建,既是我省科技创新的需要,更是产业发展的需要。

我省把创新驱动摆在全省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省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把“创新引领”置于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之首,明确要求“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设创新载体和平台”。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鼓励引导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更多新型研发机构落户江西,应坚持“高位推动、创新机制、突出人才、多措并举”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合力。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树立创新发展、时不我待的意识,积极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我省产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把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建议成立高规格工作机构,高位推动、全面统筹和协调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各设区市和省内高校院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职能分工,主动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精简工商、税务、建设用地、出入境手续办理等办事流程,提供便利服务、强化服务保障,共同推动这一工作落地。

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建立考核体系。首先,把引进大院名校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作为省、市、县三级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共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要加强科技、教育、发改等相关政府部门与大院名校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双方需求,帮助大院名校解决在赣人才引育、平台筹建等方面的难题。其次,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考核管理体系。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估,突出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拥有量、技术转移服务、孵化育成企业数量及效益等指标因素,定期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对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分级分档支持奖励,对于不合格的机构及时整改甚至摘牌,推动形成新型研发机构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创新机制,人才为先。在人才引进上,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民办非企业性质新型研发机构,机构人员不受编制限制,按企业运行模式实行全球招聘课题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研究人员。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引进后,赋予项目经理提出研发课题、组织研发团队、决定经费分配的权利,着力攻克重大关键技术,形成先发优势。在人才激励上,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制定科技奖励条例等规章制度,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所涉及的产业环境和市场推广情况给予追加奖励,如股权激励机制、绩效奖励、定向工作经费支持等。要加大力度落实高端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简化人才引进审批手续,并完善科研机构周边配套设施,保障人才在赣长期稳定发展。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金融支持。发挥社会和金融资本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作用。基金、社会投资是确保市场化方向的核心引擎,积极引导和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入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先支持。按照“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科研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的要求,引导和支持大型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不断完善研发条件,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持续产出创新成果,显著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其次,支持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立足实际建设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对企业的科技支撑作用。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