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做好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
3.承担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
4.加强党支部建设。
5.做好统战工作。
6.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7.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8.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自己的章程开展工作。
机关纪委职责:
1.协助机关党委承担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2.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纪律工作。
3.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机关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任用。
3.围绕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参与做好在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济等工作。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5.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6.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受到熏陶、教育、锻炼的同时,增强职工的凝聚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7.严格工会的财产财务管理,遵守财经制度,确保工会财产安全和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工会经费的使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8.完成机关党委、上级工会布置的其他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职责:
1.在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青年组织的指导下,制订全院团委、青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团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指示,及时汇报和反映情况,当好党的助手。
3.对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广大青年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素质。
4.加强团员队伍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推优入党工作。
5.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6.积极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7.完成机关党委、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